问题 | 原告起诉状内容有错误怎么办呢? |
释义 | 针对起诉状笔误的处理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若法院尚未受理案件,可以直接与法院联系,要求撤回错误的诉状;2)已立案但尚未向被告送达,应及时与承办法官和立案庭联系,如果立案名称没有错误,可以争取将诉状换回来;3)如果不能换回来,可以在开庭时首先说明诉状笔误,予以更正,如果对方同意继续审理,可对诉讼不会有影响;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就只能撤诉后再行起诉了。 法律分析 若法院尚未受理案件,您可以直接与法院联系,要求撤回错误的诉状。 2、如果已经立案的,尚未向被告送达的,应该及时与承办法官和立案庭联系,如果立案名称没有错误的,可以争取将诉状换回来。 3、如果不能换回来的,可以在开庭时首先说明诉状笔误,予以更正,如果对方同意继续审理的,可对诉讼不会有影响;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就只能撤诉后再行起诉了。 拓展延伸 法院撤诉后可以起诉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撤诉。但是,撤诉后,当事人是否还可以起诉呢?答案是不能。因为撤诉后,当事人已经放弃了诉讼权利,不能再起诉。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当事人应当遵守。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案件,在宣告裁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反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这表明,在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原告撤诉或被告反诉,但一旦撤诉或反诉申请被准许,当事人就不得再行起诉。 因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撤诉后当事人不能再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 结语 如果您在起诉前发现诉状有误,应及时与法院联系,提出撤回错误的诉状。如果已经立案但尚未向被告送达,应尽快联系承办法官和立案庭,如果立案名称无误,可以争取将诉状换回来。如果无法换回,在开庭时应首先说明诉状笔误并予以更正。如果对方同意继续审理,诉讼也不会受到影响;如果对方不同意,只能撤诉后再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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