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 |
释义 | 权力清单指明晰每个单位、每个职位的权责,给权力划定边界。要公开行政权力,先得知道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到底有多少权力,每项权力的运作程序是什么。政府及其部门在对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然后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和图解,并公之于众。 (一)负责处理县内群众和县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二)承办国家、省、市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乡(镇)、城区、县直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推动协调处理群众到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五)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意见、措施和办法,推动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城区和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六)了解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县信访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二、试点任务 (三)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 各试点部门可将权力和责任事项结合起来,并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可根据实际履职情况,将规划制定等宏观管理职责及标准拟订等权责事项一并进行梳理分类汇总。 (四)清理规范权责事项。 在全面梳理基础上,对权责事项逐项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见,需要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立改废的,同时提出建议。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办理。试点部门在依法审核清理规范基础上,形成部门基础权责清单,列明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调整意见以及追责情形等内容,于2016年6月底前报送中央编办。 (五)审核权责清单。 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方面对部门基础权责清单进行研究审核。审核过程中,对于拟取消和下放的权责事项,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并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意见。要逐项确认审核结果,需要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立改废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六)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对保留的行政权责事项,试点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主体、办理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根据研究审核情况,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能够很快显现效果的重点领域或事项,可优先编制专项权责清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