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通行权责任划分及影响分析 |
释义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责任划分及公共道路被占用的解决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责任,而公共道路管理人未尽到义务也需承担责任。对于公共道路被占用,可向相关部门寻求解决,若无效可提起诉讼。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分析 一、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责任划分 1、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责任划分如下:如果是因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造成的,由行为人担责。如果公共道路的管理人未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公共道路被占用怎么办 公共地方是属于公众或者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地方是不容许个人侵占的,所以侵占公共地方是违法的。公共通道被占有,可以找相关的部门解决。如果仍未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拓展延伸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机制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机制分析是指对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中,涉及到责任认定和赔偿机制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确定责任的标准和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事故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同时,赔偿机制也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环节,它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提供必要的经济赔偿。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机制的分析,可以揭示其中的法律原则和规则,帮助相关方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提高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效率和公正性。 结语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责任划分明确,行为人堆放、倾倒、遗撒物品造成的损害由其承担责任;若管理人未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5条和第1256条。对于公共道路被占用的情况,个人侵占公共地方是违法的,可向相关部门求助解决,如仍无效,可考虑提起诉讼。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城镇公共道路和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其他公共场所、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四条 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条 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八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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