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交通保险公司声称你的保险不存在,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首先,你应该查看与你的保险相关的所有文档,并确定保险是否存在。其次,你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并要求他们提供有关保险存在的证明。如果保险公司不能提供证据,你可以通过律师或仲裁程序来争取赔偿。最后,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或法院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交付保险单。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证明文件。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有疑义的,可以要求保险人说明。 3.《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的履行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