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再婚后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加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加上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民法典房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使该房屋属于当事人婚前的个人所有财产,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可看作还是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那么该房屋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可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前对方要在房子上加名怎么办 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因二人具有特殊的恋爱关系,一方在房产证加上另一方名字,未附加任何条件的话,司法实践中会视为是赠与。而且,从不动产登记角度来讲,房本上登记的名字是具有公示效力的,通常房屋权属就是以房产证登记的内容为准。而这种登记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视为双方婚前对共同购买的房屋产权权属达成一致。因此,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对方名字的房屋,相当于赠与给对方,是两个人共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