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共同财产,有四种情况:1.被拆迁房子是婚前财产,安置房夫妻另一方有份额;2.房子被扩建或附加,夫妻另一方也有份额;3.房子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夫妻均有份额;4.房子是父母财产,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扩建或附加,夫妻双方均有份额。 法律分析 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