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结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一方在婚前签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和银行贷款,另一方没有经济贡献,则房屋不属共同财产;若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还贷,则需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产证在婚后才办理,则该房子不属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如果夫妻中一方在结婚前与售楼中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承担了在银行的所有贷款,但另一方没有经济贡献,则该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中一方在结婚前与售楼中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并在银行贷款,但婚后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则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需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夫妻中一方在结婚前购买房屋,但房产证是在结婚之后才办理的,则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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