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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强制赔偿找不到人怎么办
释义
    只要你申请了强制执行,法律上没有时效的规定。只有法院根据被执行人失踪、或暂时无力执行、或死亡等因素,才有可能作出终止或中止执行的裁定。如果是终止裁定,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执行完毕。如果是中止,可以在中止的原因消失后重新恢复执行。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怎么办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来进行送达,具体包括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起诉法院传票找不到人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应该怎么办?
    法院传票无法直接送达接收人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的方式也无法送达的,且无法查找到对方下落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已经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打架对方法院找不到证据怎么办
    如果刑事案件,法院会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对于法院不判决找不到还钱怎么办
    法院胜诉找不到人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只要是被执行人名下的合法财产,即便是见不到人也可以执行。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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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