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关索要工程的诉讼,关键点在于收集与施工及施工范围、工程量等相关证据。没有结算工程款的诉讼,也不例外。首先看,是否有合同。一般来说,合同会约定发承包双方的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范围、工程量、工程单价等。即使还没有结算的工程,也可以按照施工过程中留下的记录或施工图纸算出工程量,再结合合同单价,或者工程定额、市场信息价等方式确定已经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如果没有合同,则可以按照施工图纸、结合相互认可的单价或其它约定,来计算已经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工程款的计算,涉及到工程造价,一般小型工程或者简单劳务承包工程,计算比较简单,如果是大中型或者复杂的工业厂房等,就需要专业的造价工程师的协助。在收集好上述事实并计算出工程款金额后,就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