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有什么 |
释义 |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没买怎么赔付 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 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没保险出了事故怎么处理 没保险的车出了交通事故的赔偿如下: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三、交强险到期能推迟多久开始被扣分 车辆强制保险最长可以推迟3个月缴费。可以延迟缴费,只要在3个月的时间内,原车险保险公司仍可以接受续保。但是按照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不允许上路。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车辆强制保险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车辆应该投保的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进行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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