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房产处置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在涉外房产法律实务中,涉外房产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 (三)国家主权原则; (四)司法豁免原则。 一、法律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涉外房产诉讼法律实务,涉外房产诉讼可能发生以下法律风险: (一)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的法律风险; (二)涉诉房产是否在中国境内的法律风险; (三)被告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所的法律风险;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是否在法定时间上诉的法律风险; (五)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是否在法定时间起诉的法律风险; (六)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法律风险; (七)被告是否享有司法豁免权的法律风险; (八)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当事人,其所在国是否放弃豁免权的法律风险。 二、法律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涉外房产诉讼法律实务,涉外房产诉讼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可能承担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二)涉诉房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可能承担诉讼请求被驳回的法律后果; (三)被告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可能承担答辩期间、上诉期间被缩短的法律后果;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未在法定时间上诉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五)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的,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 (六)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的法律后果; (七)被告享有豁免权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八)国家放弃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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