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呢 |
释义 |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为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之后公证处作出提存或者不允许提存的决定,最后进行提存,并且需要公告以及通知,债务人提存之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一、标的物有效期内转出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吗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二、提存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提存的法律后果: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三、向法院申请提存是怎样的 向法院申请提存是要书写提存申请书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 3、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 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交付提存物。提存的货币可采用转帐、汇款方式交付,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提供其名称、种类、数量等情况的清单;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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