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可以因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约定行使担保权。但当担保物为可用于维持生活的住房时,法律对行使担保权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担保人应当依法依约对押品进行处置,并在处置后优先支付抵押担保债务所属的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七条 担保人行使担保权需经债务人同意,但约定可行使权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担保人行使担保权应当依法依约对押品进行处置,处置后优先支付担保债务所属的全部款项。 对于可用于维持生活的住房,法律对行使担保权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担保人应当在处置前通知债务人并在不影响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继续居住的情况下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