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存权是否属于法定权利?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以解决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拒绝受领、下落不明、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监护人等情形下,债务人有权提存。如果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债务人可以拍卖或变卖标的物,并将所得价款提存。当债务人将标的物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视为债务人已经交付标的物。 法律分析 提存权是法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能够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能够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五百七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拓展延伸 提存权的法律地位及适用范围 提存权是指当事人依法将争议或纠纷的财产交由有关机构或个人保管的权利。在法律上,提存权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存权通常适用于涉及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况。提存权的设立和行使需符合法律程序和要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存权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法律对其设立、行使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公正、公平和法律的实施。在实践中,提存权的适用范围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界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结语 提存权是法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债务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将标的物提存。这一权利的设立和行使需遵守法律程序和要求,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存权在涉及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领域具有广泛适用。通过提存,债务人能够确保标的物的安全,并在必要时通过拍卖或变卖实现债权人的利益。提存权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在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以维护公正、公平和法律的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对存款人的保护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对存款人的保护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对存款人的保护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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