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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释义
    一、房产居住权登记办理流程:
    1、当事人应当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期限等。
    2、签订居住权合同之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3、申请居住权登记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申请应当提交一下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4、相关部门会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查,自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则完成了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
    居住权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原则上该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除外,如果当事人约定可以由居住权人出租房屋,则其有该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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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1: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