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产居住权登记办理流程: 1、当事人应当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期限等。 2、签订居住权合同之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3、申请居住权登记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申请应当提交一下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4、相关部门会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查,自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则完成了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 居住权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原则上该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除外,如果当事人约定可以由居住权人出租房屋,则其有该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