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使用童工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再不支付工资的话,就是罪加一等。企业招收童工不给工资的,孩子父母应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其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企业支付相关报酬。并且,作为家长,对孩子有监护权,应该防止其被企业招用进行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第一款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 第一款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