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9元。 2.挂钩调整。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含冬季取暖费补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0.8%调整增加,低于15元的按15元增加。 3.倾斜调整。一是艰边倾斜,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二是高龄倾斜,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按70一74、75一79、80周岁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元、40元、60元。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继续按我省规定同比例、同时间调整解困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 第一款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