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继承官司都需要啥材料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打遗产继承官司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以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遗产继承官司需要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证明、财产权属证明、损失清单、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同时,需要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以及遗产继承官司的审理期限。 法律分析 一、打继承官司所需资料: 1. 当事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2.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证明当事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3. 继承权证明:如继承人证明、遗嘱等,证明继承人具有合法的继承权。 4. 财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属状况。 5. 损失清单:列出被继承人在去世前,因房屋、财产等遭受的损失,以便作为赔偿的依据。 6. 证人证言:如有证人能够提供关于被继承人遗产状况、继承人资格等方面的证言,可作为证据使用。 7. 鉴定结论:如有需要,可以请专业鉴定机构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鉴定,并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 8.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其他资料。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4.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打遗产继承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1.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 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就 2.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 由于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告少了法院也不能依照职权主动干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告多比告少好,但多与少又是相对的,必须根据案件作具体分析,还要考虑告多与诉讼费用的多少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遗产继承官司打多久 遗产继承官司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则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最快需要六个月审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结语 在打遗产继承官司时,当事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证明、财产权属证明、损失清单、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等。同时,需要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来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的材料。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以及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最后,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官司应在三个月内审结或六个月内审结,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情况和法院审理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