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了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权人往往根据债务人的实际还款能力与债务人订立分期还款协议,然而这种还款方式实践中又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分期还款的一方不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借款,甚至多次违约,长期拖欠,这将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情况,守约方可以行使两种救济权:按合同法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还款合同未执行贷款人首先可以发出催告,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偿还价款,借款人经通知后仍未执行还款合同的,贷款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