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 2、被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无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的声明; 3、申请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当事人持有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当事人被拐卖、救助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