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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受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释义
    法院受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婚后确诊患有躁郁症可以判婚姻无效吗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只有三种,即一方或双方重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由此可见,即使夫妻一方婚后被确诊患有躁郁症,也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有没有效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定结婚年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三、我国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患有疾病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有以下三个: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即民法典生效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不再是法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法律并不禁止患有任何疾病的公民与他人缔结婚姻。但是,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有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将病情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义务。否则另一方有请求法院撤销婚姻的权利,当事人要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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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3: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