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吗 |
释义 | 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宣告无效婚姻申请,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当事人以婚姻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婚姻登记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基层组织包括哪些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这里的基层组织指的是婚姻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 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1)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 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无效婚姻有四种情形: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2)申请人范围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宣告无效的主体应当在法定的无效情形消失以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5)效力不同。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则自始无效,申请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放弃行使撤销权的,该婚姻自始有效;无效婚姻经法院宣告后自始无效,但如果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该婚姻则从无效情形消失之日或缔结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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