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还未下来,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加名字属于变更登记,需要递交申请、受理申请、实地查看和办结手续等步骤,所需材料包括房屋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房屋外业测绘调查表、完税凭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也有规定,例如商品住房需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而商品房则需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 法律分析 房产证尚未发放,现在可以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吗?原因如下: 1.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加名字属于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完成后,重新申请制作房产证即可; 2.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是增加了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来看,增加房子的共有权人一共有三种方式,分别是析产登记、买卖房屋或是房地产赠与,而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有房屋赠与与买卖两种方法。 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要带着身份证明的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办理房产证的申请; 2.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3.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受理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二、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三、房产证办理有时间规定吗 房产证办理一般有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 2.商品房若已经竣工完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结语 房产证尚未发放,现在可以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吗?答案是可以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房产证上加名字属于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完成后,重新申请制作房产证即可。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是增加了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来看,增加房子的共有权人一共有三种方式,分别是析产登记、买卖房屋或是房地产赠与,而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有房屋赠与与买卖两种方法。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需要带着身份证明的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办理房产证的申请;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受理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二、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三、房产证办理有时间规定吗房产证办理一般有时间规定,具体如下:1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2商品房若已经竣工完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三条\t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公证法(2017-09-01)\t第二十五条\t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四条\t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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