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和个人业务,输入信息登录,然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进入系统进行申领登记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模块,录入个人基本信息,签订申领失业补助金承诺书,在确认无误后按保存并提交上传申领数据,录入银行卡号即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