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一定要有法人证明吗 |
释义 | 一、法人一定要有法人证明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场所醒目处,正本只核发一份。副本为折叠式,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发若干份证书副本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所以法人一定要有法人证书的,才能表现法人的有企业的资格。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限期有效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 2、对废止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3、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废止但未经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存续。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的事业单位,申请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故意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除登记管理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已开始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并对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法人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 (二)、自2001年4月1日起,事业单位法人申办以下事宜和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时,有关部门应要求其提交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船牌照; 2、申办有共杜会保险事宜; 3、开立银行帐户、贷款; 4、申办税务登记、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 5、从事经营活动或兴办企业,申办有关执照; 6、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 7、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宜; 8、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许可证,购领收据、发票; 9、法律诉讼、公证事宜; 10、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 11、申办海关事宜; 12、其他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其他事宜。 (三)、经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应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经审查年度报告合格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做出合格标志;超过年度报告期限,没有年度报告审查合格标志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失去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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