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过期需要回当地派出所吗 |
释义 | 不需要。在异地可以办理身份证了,只需要到你现在的居住地的户政中心去预约时间,然后在你预约的派出所去办理就可以了。 要注意的是,如果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话可以直接拿着原证去办理即可,如果已经过了有效期等我话就需要户口本或者护照,驾驶证之类的证件就可以办理了。 一、身份证异地挂失、补办办理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异地办理身份证所需要的材料 (一)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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