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隐瞒乙肝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
释义 | 配偶隐瞒乙肝不是离婚的必然原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乙肝并非禁止结婚疾病,法院判决离婚主要依据感情破裂和调解无效,乙肝不影响正常生活,不能视为感情破裂。 法律分析 配偶隐瞒乙肝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乙肝并不是民法典规定的禁止结婚疾病,不能成为离婚的必然原因。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一方患有乙肝并不影响正常生活,不能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拓展延伸 配偶隐瞒乙肝病情引发离婚纠纷,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当配偶隐瞒乙肝病情引发离婚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您应该寻求法律咨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其次,收集证据,包括医学报告、聊天记录等,证明配偶的隐瞒行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您可以要求法院考虑配偶的隐瞒行为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并要求相应的赔偿。此外,与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合作,可以帮助您制定最佳的法律策略,保护您的权益。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与配偶进行合理的沟通或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记住,法律是保护您权益的有力工具,坚守原则,寻求合法的解决途径,有助于维护自身的权益。 结语 当配偶隐瞒乙肝病情引发离婚纠纷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乙肝并非禁止结婚疾病,不能成为离婚的必然原因。法院主要判断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患有乙肝并不影响正常生活,不能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在此情况下,您应寻求法律咨询,收集证据,保护自身权益。与经验丰富的律师合作,制定最佳法律策略,寻求合法解决途径是维护权益的关键。保持冷静理性,合理沟通或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法律纠纷。法律是保护权益的有力工具,坚守原则,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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