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提存后的标的物毁损的由债权人承担责任,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法律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