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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养被遗弃的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释义
    收养是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的一种身份契约关系,拟制具有亲子关系。收养者成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成为养子或养女。收养被遗弃的小孩需要满足条件,如不违反计划生育、收养孤儿或弃婴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被收养人可办理户口登记。收养是通过法律行为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收养
    收养又称,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
    二、收养被遗弃的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一)、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二)、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
    (三)、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民法典》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只要依照国家规定办理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成立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国家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也可以按照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规定,跟随父母的户籍迁移。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结语
    收养是一种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的身份契约关系,通过法律程序实现亲子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者与被收养者之间建立了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形成了亲情。收养被遗弃的小孩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包括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无法找到生父母的弃婴等。根据民法典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被收养人可以办理户口登记并迁移户籍。收养关系是一种通过法律行为而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不仅基于血缘,也可以基于法律拟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五条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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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