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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障性住房是否具有买卖权?
释义
    保障性住房中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购买满五年后可以在取得完全产权后进行交易,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法律分析
    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买卖要看情况。如果是保障性住房中的经济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购买满五年的可以在取得完全产权后进行交易,如果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则政府可以优先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拓展延伸
    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属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一些城市中,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属多由政府或相关部门持有,居民只能拥有使用权。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住房的公平分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居民无法享有房产增值带来的收益,难以获得贷款等。此外,保障性住房的存在也会对市场产生影响。一方面,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会对市场房价产生一定的压制作用;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的需求也会对市场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属及其对市场的影响需要综合考虑,找到一个平衡点,以实现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
    结语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以在取得完全产权后进行交易,政府也可以优先回购。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属是备受关注的话题,需要综合考虑其对市场的影响,以实现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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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8: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