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未尽到管理义务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释义
    宾馆、酒店等场所若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受害人遭受损害的,是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顾客在商场内滑倒,可以向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吗
    顾客在商场内滑倒是否可以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损害赔偿,需要看商场经营者、管理者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是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在娱乐场所滑倒报案可以申请赔偿吗
    看情况。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孩子在游泳馆溺水怎样追究责任
    孩子在游泳馆溺水,游泳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如下:1、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游泳作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在对外经营时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3、若事故发生前,游泳馆工作人员知晓顾客大量饮酒但未劝阻其进入泳池,未尽到告知和警示义务。或者在事故发生时亦无救生人员在场看护,未尽到及时救助义务。那么游泳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2: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