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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解读教育双减政策
释义
    怎样解读教育双减政策?中小学生负担太重是义务教育最突出问题之一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深入开展“双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现在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还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性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方面是学生作业负担仍然较重,作业管理不够完善;另一方面是校外培训仍然过热,超前超标培训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居高,资本过度涌入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导致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家长经济和精力负担过重,严重对冲了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社会反响强烈。
    据介绍,针对以上问题,将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等思路推进“双减”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坚持应教尽教,着力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内“吃饱”“吃好”,减少参加校外培训需求。同时,在加强课后服务、减轻考试压力、完善质量评价、营造良好生态等方面作出部署,系统推进、全链条推进“双减”工作。
    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目前,一些学校存在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问题,既达不到温故知新的效果,又占用了学生正常的锻炼、休息、娱乐时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双减”工作之一就是要减轻学生不合理的作业负担。此次意见提出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等明确要求,旨在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意见还对加强课后服务提出保证服务时间、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渠道等明确要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三点半”放学现象,带来了家长因未到下班时间接孩子难问题,有的还因此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增加了过重校外负担,造成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已经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可以有效解决家长接送难、孩子没地方去的问题;可以充分利用课后时间,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为学生提供学习和发展空间;还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近年来,教育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据统计,目前全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十分巨大,已基本与学校数量持平,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如果任其发展,将形成国家教育体系之外的另一个教育体系。由于违法违规成本较低,导致无证无照机构屡禁不止,虚假宣传、超前超标、乱收费、与中小学招生入校挂钩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机构倒闭等事件时有发生。此外,近年来大量资本涌入培训行业,展开“烧钱”大战,广告铺天盖地,对全社会进行“狂轰滥炸”式营销,各种贩卖焦虑式的过度宣传,违背了教育公益属性,破坏了教育正常生态。
    据介绍,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意见明确五方面举措,一是坚持从严审批机构,二是严禁资本化运作,三是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四是严控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时间,五是学科类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不仅要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更要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缓解社会焦虑,降低家长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冲动。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推进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特别是同一区域校际差异,对于减轻学业负担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要通过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同时,要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使用率和覆盖面。为向课堂“45分钟”要效率,意见要求,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
    教育部双减政策具体内容
    “双减”指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其中,要求分类明确作业总量。1、减轻校内学生的作业负担;2、减轻校外学生培训负担。双减”意义在于直接限制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模,缩减了其进行课外培训的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而言可谓是影响巨大。然而,治教培机构易,治教育焦虑难。正如许多家长所担忧的,如果学生没有在学校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没有改变现有的教育资源不均衡现状,教育领域内的“剧场效应”就不会消解,对培训的需求可能还会通过其他手段满足。守住学校这一主阵地就是守住“双减”的底线,只有守住底线,才能将“双减”落实到底。
    双减政策下的家庭教育
    “双减”政策凸显了家庭教育的三个价值导向
    家庭教育要尊重儿童权利。《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儿童应平等享有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然而在激烈的教育竞争下,青少年学习负担日益沉重且严重下移,甚至学前幼儿也早早开始背负升学压力,游戏、休息、娱乐的时间被越来越多的作业和课外辅导所侵占,儿童的休息权、健康权、全面发展权与参与权被严重损害。“双减”政策的实施,将为家庭生活和教育赢得更多时间和空间,提供更多自主选择和掌控的机会,从而保障孩子们玩得充足、睡得香甜,并广泛参与家庭、社会生活和事务,有利于真正尊重和实现儿童的各项权利。
    家庭教育要尊重人的发展规律。人的发展和学习是有规律的,教育只有遵循了科学的规律,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双减”政策的实施,不仅强调学校教育要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综合能力,更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和学习观,摆脱“功利化、短视化”等违背教育规律、盲目从众的教育行为,赋予家庭教育更具科学理性、更具反思觉察、更具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和智慧。
    家庭教育要融入家校社协同教育生态圈。建设家校社三位一体协同一致、密切配合的教育生态,是符合儿童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是儿童身心健康全面成长的需要,也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保障。“双减”政策将进一步明晰家校的定位与边界,使家庭不再成为学校的简单延伸;激活社会教育的主动性和参与性,转变功利肤浅的工具性倾向;保障家校社协同教育生态机制,使各方在履行各自功能职责的同时促进科学协同,真正以儿童为中心,为家庭教育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更多元的选择、更具个性化的支持,提高儿童和家庭的实际获得感。
    基于以上三个价值导向,“双减”政策下新时代家庭教育将面临三个转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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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3: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