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十七天未被批捕取保候审,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和逮捕的时间限制进行了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罪行严重的嫌疑人,逮捕的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犯罪人员进行调查和判决工作。 法律分析 一、三十七天没批捕取保候审会判刑吗 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以后一样应当由法院审判。如果罪行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八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在我国相关的犯罪人员违法我国的法律时,相关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相关犯罪人员进行相关的监视。相应的批捕时间不根据时间约束,根据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相应的批捕。根据我国的法律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判决工作。 结语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期间,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不得中断。如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如认为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根据我国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判决是有相应程序和限制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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