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流程: 1.网上登记备案入口:电动车备案登记。 2.通过入口进入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3.确认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能备案上牌。 4.根据合格证信息确认车辆非摩托车,并根据合格证编号选择不同入口。 5.按要求填写车辆信息与车主个人信息。 6.完成备案。 电动自行车,指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登记上牌。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5月1日至10月31日内登记上牌 材料: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特别提示:有些电动自行车因为时间久远发票丢失,或未开具过发票、收据等,针对此类情况,对在用电动自行车具体办理登记时,所有人可填写个人承诺书证明电动车来历。 电动自行车挂牌必须符合要求,才能申领电动自行车车牌: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动或电驱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