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票是一方给对方的收付款凭证,不但是经营者的核算依据,更是税务、审计机关执法检查,消费者个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国家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必须出具发票,消费者也应当主动向付款方索要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五、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