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结婚证要迁女方户口吗 |
释义 | 办结婚证是不需要迁女方户口的。 男女结婚登记只要选择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当然结婚迁户口有时候更是为了享受当地的政策,以及孩子上学教育等原因。 具体是否要迁户口,新人可以从未来家庭生活的安排上考虑。 女方迁户口流程: 1、把落户申请交到男方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派出所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后,派出所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3、把《准予迁入证明》交给女方当地派出所,女方当地派出所同意迁出并销户,出示。 4、持结婚证、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派出所把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开具“户籍证明”。 5、持双方户口本,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报给公安局审批。 6、全部手续通过后,会给予新的户口本,需要办理新的身份证。 值得注意是《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是40天,若是过期了,可以去公安局进行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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