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宿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向所在地曲阳县烟草专卖局递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审查后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经当场更正、限期补正后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文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文书送达申请人。 3.申请人所在地烟草专卖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对外有承诺期限的,按照承诺期限执行。 4.申请人所在地烟草专卖局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送达。 二、宿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条件 (一)准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 1.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2.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周围(具体标准执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5.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7.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8.申请人是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包括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有外资成分,零售业态属于“娱乐服务类”,包括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为主要经营的宾馆、酒店等除外)。 9.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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