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售卖鞭炮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外,还需要到安监局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售卖烟花爆竹,是需要在当地安监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应提供的材料有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销售合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要求材料。 申请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批发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销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单位各级、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四)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清单; (五)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六)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救援组织的证明材料; (七)职工体检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清单;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九)仓库保管和搬运等危险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的证明材料; (十一)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二)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十三)经营场所和仓库布局的设计图纸; (十四)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十五)申请出口经营的批发单位须一并提交针对出口经营所应具备的相关材料; (十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