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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什么条件能解除?
释义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以下条件能解除:
    1.协商一致解除的;
    2.不定期租赁的;
    3.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4.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5.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的;
    6.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
    7.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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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