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企业应当每年第几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需要参考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每年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并按照年度计划实施。其中,企业应当每年第三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并在10月底前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此外,企业还应当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而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科学规划、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每年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并按照年度计划实施。每年第三季度,单位应当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并在10月底前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