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责任追究的新规定 |
释义 | 挪用公款后立即补还不构成犯罪,但涉及个人使用、非法活动或营利超过一定数额和时间的,应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可处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巨额且不退还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对挪用用于救灾等特定用途的,将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后立即补还,如果不是进行违法活动或者盈利就不构成犯罪,不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拓展延伸 深入解读责任追究新规定:法律变革下的责任追究机制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最新的责任追究新规定,并重点关注这些规定在法律变革下对责任追究机制所产生的影响。新规定的出台,为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追责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和依据。我们将分析新规定中的关键要点,包括责任主体的界定、证据要求、追溯时效等方面的变化。同时,我们还将探讨这些规定对企业、个人和公共机构等不同责任主体的影响,以及对社会风气和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通过深入解读,我们将为读者提供全面的理解,帮助他们适应并遵守这一新的责任追究机制。 结语 在最新的责任追究新规定下,我们深入研究了这些规定对责任追究机制的影响,并重点关注了其中的关键要点。新规定为对违法行为的追责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我们分析了责任主体的界定、证据要求和追溯时效等方面的变化。同时,我们还探讨了这些规定对企业、个人和公共机构等不同责任主体的影响,以及对社会风气和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通过深入解读,我们为读者提供了全面的理解,帮助他们适应并遵守这一新的责任追究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一)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 (三)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 (四)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 (五)违反规定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的; (七)违反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的; (八)违反规定限制他人出境,或者不按规定解除出境限制的; (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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