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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行政部门怎么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释义
    指导人们调解工作的机构由国务院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继承人民法院对人民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一、立诉前调解案件是啥意思
    立诉前调解案件就是在法院立案庭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当事人来院立案之时,立案人员应仔细审查案件,判断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是否有调解的可能。
    对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立案法官应该充分行使释明权,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告知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利弊,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调解,并征求、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诉前调解。如果当事人愿意,则应暂缓立案,由法官将案件转至立案庭内设置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由立案法官协助人民调解员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庭进行调解。
    诉前调解虽然具有灵活和简易等优点,但却没有法律规定且在程序上也呈现出非法律性、非正式性,所以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应该严格控制其适用范围。根据司法实践,诉前调解只适用于以下一些调、撤率较高的案件:
    1、家庭纠纷类,如:婚姻、抚养、赡养、收养、监护婚、继承等;
    2、相邻关系类,如:宅基地和不动产纠纷等;
    3、小标的额案件,如:小额的债务纠纷、小额的合同纠纷等;
    4、人身损害赔偿类,如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5、民间借贷纠纷类,如诉讼标的额较小,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民间借贷案件;
    6、其他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
    二、发生了家庭暴力到哪里求助
    发生了家庭暴力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求助。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三、发生物业纠纷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发生物业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自愿平等协商,解决管理纠纷;
    2、第三人调解,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如物业公司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4、投诉,业主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起诉讼,当业主仍不能通过上述四种方式解决纠纷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纠纷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解决纠纷;
    6、更换物业公司,若上述方法均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更换物业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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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6: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