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齐鲁保不赔付的五大疾病 |
释义 | 齐鲁保对于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罹患的五大疾病不予理赔: 1.肿瘤类疾病:恶性肿瘤,包括含白血病、淋巴瘤; 2.肝肾类疾病:肝硬化、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 3.心脑血管类疾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II级及以上)、脑梗死、脑出血、糖尿病(伴有心、脑、肾、视网膜并发症)、高血压III级; 4.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 5.其他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瘫痪。 此外,对于以下医疗费用,齐鲁保也是不予报销的: 1.基本医保管理机构规定了不予报销的项目和费用; 2.被保险人因为工伤或职业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3.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4.被保险人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包括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包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生育并发症。 作为一款具有公益性的普惠保险产品,“齐鲁保”门槛低、覆盖广、保费低、保弊弊额高、保障全、服务多,凡是济南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省直医保的参保人员均有资格投保。济南居民仅需59元/年,即可获得最高250万元保障,保障范围涵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承担自付费用和15种特定高额药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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