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中院立案金额标准? |
释义 | 律师解析: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需要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且法律有规定时,才能罚款。 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罚款职权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在我国工商系列法典中,很多法律法规都赋予了工商局罚款的职权,比如反垄断法、所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都有此规定,而对于工商局罚款程序的规定,又专门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工商部门严格按此规定进行执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对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