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其不合乎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遇到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先不要惊慌,搞清楚对方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拆迁启动后才开始认定违法建筑,不拆迁之前没有人来要求拆违,那么这就是拆迁部门以拆违之名行拆迁之实,是因为拆迁补偿谈不拢,为了打压被拆迁人的心理预期、达到不给补偿或少给补偿的目的。 虽然我们知道了拆违的目的,但是也不能对违法建筑认定、通知置之不理,毕竟这种违法建筑认定、通知侵害了你的权益,如果不采取法律程序维权,那么将来这种政府部门作出的违法建筑认定就是一种事实认定,在没有推翻或撤销之前具有一定效力,对后续的赔偿、补偿是有影响的。 综上所述,城镇、农村中的建筑,只要在先经过了违章认定,确认属于违章建筑的才能作出进一步的处罚。包括对违章建筑人进行处罚、拆除违章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