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和自有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自有员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区别主要在于劳动合同签订双方不同。前者是与其所在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后者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再到第三方用工单位进行工作。劳动合同用工是现在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一、临时工可以随时离职吗 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那么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前者一定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就终止了,后者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双方随时都可终止合同。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许多用工单位把过去纯粹意义上的“临时工”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少领域成为临时工的新形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务派遣人员也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务合同签在第三方是什么意思吗 劳务合同签在第三方,指用工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委派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三、劳务派遣新规具体有哪些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将劳动者送到其他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务费,这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用工的基本形式,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以及辅助性的工作中实施,同时用人的单位不得向本单位所的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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