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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和要求赔偿损失?
释义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和要求赔偿损失?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以上三种情况内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一、房屋质量主体不合格怎么办?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处理如下:确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业主购买的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其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一般是指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通过修复无法保证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居住使用。
    三、房屋质量法律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了,若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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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7: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