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有: 1、开发商未通知交付或者按约定期限不符合交付条件; 2、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通知了购房人接房,但购房人认为房屋未达约定的交房条件; 3、购房人在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未达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或者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或者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等,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购房者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购房者有权退房; 3、按揭不能,购房者有权退房; 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购房者有权退房; 7、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8、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9、协商退房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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