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教育条件。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义务,教育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学生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教育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未成年人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义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教育条件。教育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未成年人的义务,造成未成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的教育权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教育条件,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也有义务履行其教育责任。如果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义务,教育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