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抢救室的费用可以报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门诊抢救费用可以报销: 1.参保人员因病在门诊部紧急抢救后转住院的,门诊抢救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累加计算,按一次住院处理。 2.因病在门诊部紧急抢救后死亡,其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报销,报销所需资料:门诊紧急抢救病历、处方、发票原件、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